武汉市将在4月19日发布价值5亿元的消费券,可以和商家联合的商家券叠加使用,所以要赶紧设置闹铃哦。这次武汉消费券是分四大类,然后各有两种面额,但是使用消费有门槛,具体有哪些要求呢?
武汉消费券一共有四类,目前第一期消费券的面额设置如下:
餐饮消费券:10元,满30元可用;20元,满60元可用
商场消费券:50元,满150元可用;80元,满240元可用
超市(便利店)消费券:10元,满30元可用;20元,满60元可用
文体旅游消费券:50元,满150元可用;80元,满240元可用
抢券时,只能选择抢4类消费券中的一类,同一企业所属平台每次只能抢到1张券。第二期的消费券面额和核销要求将视第一期活动,可能有所调整。
1、第一期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销,如50元商场消费券,必须在商场实际消费150元及以上才能核销。
2、“武汉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消费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武汉消费券”
3、每人在同一商家平台上抢到的“武汉消费券”,每月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100元,整个活动两期内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200元,三个平台(支付宝、微信、美团点评)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600元。
4、消费券的使用仅限微信商户账户支付消费,如果是个人微信账户首款,将无法使用。
领取的消费券过期了只能重新参加后面捡的活动在领取啦。然后领取之后要注意使用期限。
4月19日中午 12:00抢到的券,4月20日至4月29日(共10 天)可用。后续5周每周四中午 12:00抢到的券,即时生效,7天内可用。
4月19日起至7月31日,武汉市政府将陆续向全体在汉人员投放5亿元的“武汉消费券”。“武汉消费券”主要采取抢券和定向模式进行投放。此次发放的消费券包含餐饮消费券、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文体旅游消费券。面向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设置约1800万元的专用消费券,实行定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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