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如果出现银行破产,对居民个人储蓄存款是优先赔偿50万元。那么银行存款为何最多只保障50万呢,在银行存款50万元以上的人的亏损怎么办呢?
随着金融制度改革,银行的股权结构变化很大,非国有股份越来越多,如果银行破产,损失让国家承担相当于全国人民买单,也是不合适的。借鉴国际惯例,推出了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为储户缴纳存款保险,一旦破产由存款保险基金赔付,这样居民存款的安全保障有了着落,也不用国家赔偿了。
既然是保险,就要有保费和保额,所以就产生了50万的存款保险额度。这个是国家参考了国际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居民存款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当时人民银行进行了专门说明,50万的保额涵盖了当时全国99.63%的储户,起到了非常广泛的保障作用,而且由此产生的保费基本能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银行也比较容易接受。
国家实行存款保险条例的背景就是促进整个银行体系的进步,让优秀的银行继续生存下去,让落后的银行逐渐从银行体系里面淘汰掉,不能让国家来为这些落后的银行进行兜底,不能以损害大部分人的合法利益来为经营不下去的银行垫底。所以假如你在银行里面存款超过了50万元,那么当银行破产倒闭,作为储户的你最高就只可以得到50万元。
但是你可以通过选择来进行合理规避这样的风险,你可以选择在大型国有银行里面存款而不是放在地方银行里面存款,假如你又想要高额的利率,又不想银行倒闭之后只能拿到50万元,你可以在地方银行里面存款资金不超过50万元,并且保持到期的本息和也不超过50万元即可。
这里的保障不是由银行来保险的,因为当银行出现资金问题的时候,哪里还会有太多的资金来陪付储户,更不会有类似“银行联盟”这样的团体来进行陪付,实际上给储户陪付的机构是银行存款基金,那么这个基金里面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从银行这里来的,储户在银行存款,银行必须给每个储户在存款保险基金这里投保才可以得到这份“保险”,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保费没有向你收钱呢?这里因为明确规定了是由银行帮储户缴纳,而不是储户缴纳。
其实,这就相当于银行给你买了一份“保险”,假如银行出现问题,由这家叫做“存款保险基金”的保险公司给你陪付最高50万元。
无论是从国际水平来看,还是从我国居民存款规模来看,这个50万元的限额赔付标准都是符合国情和实际需要的。另外,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居民储蓄存款规模的扩大,未来还会根据实际状况进行调整,而不是一成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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