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很多地方都延迟上班了,尤其是疫情比较严重的地方。不过,也有很多人已经开始返程复工了,都已经回到工作单位上班了。那么疫情期间可以加班吗?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看吧!
一般情况下,疫情轻微的地方是可以加班的,但是要注意防护,疫情期间严重的地方,都不能上班,更别提加班了。
中国毕竟是情与法的社会,企业在需要职工工作的时候,也要在适当的分寸内,如果在正常工作的范围以外还要加班,需要给付给员工一定的加班费(不一定双倍,可以协商);员工在完成自己工作量的同时,也要多考虑一下企业的难处,但如果工作量太大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般行业劳动者有拒绝的权利。但特殊行业除外,如:口罩、防护服的生产企业,劳动者无权拒绝加班。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疫情期间,如果不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如果是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企业,员工应该配合企业加班工作。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即延长加班的限制。
疫情公司要求上班应当举报。
进行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疫情期间做好防范工作,不符合上班条件要求强行上班,可以考虑向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行举报投诉,要求监督企业改正错误。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不算。
因为这次疫情的严重性,政府是建议大家少出门多呆在家,于是很多的企业特别是互联网这一块,基本上都开启了在家办公的模式。这种情况下只能算是正常的上班,薪资也是按照正常的薪资标准发放的,并不会算是加班。
延迟复工期间属于停工期而非春节假期。依法停工的企业,劳动者在此期间基于政府的紧急措施而无需提供劳动给付义务。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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