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新型冠状病毒是最近比较厉害的一种病毒,它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传播,很多人都已经感染生病了。那么如果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保险公司会理赔吗?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看吧!
在保险理赔范围,可以赔付。新冠肺炎病毒保险理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医疗险,是可以赔付的,医疗险一般是报销型的,扣除医保部分和免赔额,花多少报销多少,虽然说现阶段治疗费用已经由国家承担,但是从长期来看,可以用于报销后遗症和并发症的治疗费用。
再来说重疾险,如果是因为新冠病毒肺炎引发的重疾,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重疾种类,那就可以理赔; 而根据此次新冠病毒肺炎的发病症状来看,最可能触发重疾里面的深度昏迷,如果出现深度昏迷,哪怕后来恢复了,只要有相关的诊断证明,都是可以申请理赔的。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一下,重疾险一般会设置90天,或者180天的等待期;如果是之前已经买过的,就不用在意这点。如果是新投保的客户,需要注意下,现在很多公司都比较人性化了,比如重疾里面扩展了新冠的责任;
接着说寿险,如果是因为新冠病毒肺炎导致的身故,寿险是肯定可以赔付的。
面对肺炎病毒这样的特殊风险,有社会责任感的保险公司应该适当拓展保险责任,把原本不能赔的保险变为能赔,而不是让客户新买保险。
比起上文那些炒作行为,以下几家保险公司的举措就非常硬核:
天安人寿、阳光人寿:
4月30日前,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疾险赔付保额的30%。
弘康人寿:
2月底前,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身故,其三款重疾险赔付双倍保额。
安联财险:
4月30日前,安联臻爱医疗险(感恩版)拓展了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身故及伤残额外赔付30万的责任。
虽然不多,但总算在监管的敲打下开了个好头。
希望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加入进来,让保险在面对大型社会事件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理赔是有时效限制的。这个限制包括对投保一方的限制——索赔时效,也包括对保险公司的限制——理赔时效。
先来看索赔时效。首先,对于投保一方来说,发生了保险事故,需要在指定期限内主动申请理赔。超过指定时间,就被视为放弃权利。
险种不同,理赔申请的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是5年,超过5年不申请理赔视为自动放弃。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这里的5年和2年,是从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
再看理赔时效。理赔时效里有三个和时间有关的规定。分别是
30天内出核定结论,指投保一方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接收到对应理赔材料后,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
10天内支付赔款,指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
3天内发拒赔通知,指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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