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分为很多种不同的情况,总之对我们身体也是十分不利的,所以一定要多加注意了。要及时治疗。下面跟着小编一起详细了解弱视的只是和治疗方式。
弱视,是指单眼或两眼视力低于正常,又无内外眼器质性改变,经配戴眼镜仍低于0.9。弱视发病率占正常儿的3%,且半数以上与斜视有关。
弱视形成的原因很多,有先天性弱视,有在婴幼儿时期由于某种原因,如多病、头部外伤或因某种原因长期包扎眼睛引起的弱视,但大多数是由斜视、远视、近视、散光引起的弱视。
1、斜视性弱视:斜视发生后,两眼不能同时注视指定目标,同一物体的物像不能同时落在两眼视网膜的对应点上,因而引起复视。另外,当斜视发生后,双眼黄斑注视不同目标,由于融合功能存在,大脑中枢将两眼黄斑所注视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目标重叠在一起,因而产生混淆。
2、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多见于中高度远视及散光,由于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出生至3岁)及敏感期(6岁之前),没有给予正确的验光配镜,视网膜上的物像始终是模糊不清的,大脑中枢长期接受这种模糊的刺激,久之便可形成弱视。
3、屈光参差性弱视。双眼屈光度不等叫屈光参差。大多是远视,双眼球镜之差≧1.50D,柱镜之差≧1.0D。由于屈光参差太大,落在两眼视网膜上的物像清晰度和像的大小均不等(双眼屈光度每相差1.0D,双眼物像大小相差2%),视中枢易于接受物像较清晰一眼的视觉传导,而抑制来自屈光不正较大的眼球的物像,久而久之屈光度较高的一眼的物像被抑制而形成弱视。
4、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视觉发育的关键期(3岁以前)由于角膜病、先天性白内障、完全性上睑下垂及患眼病而进行遮盖治疗时所引起的弱视称为形觉剥夺性弱视。因为它是发生在婴幼儿视觉发育的关键期,会对视力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害。
5、先天性弱视。目前发病机制尚不清楚。von Noorden推测新生儿因急产、难产、助产等易发生视网膜黄斑部、视路出血,由此可能影响视功能的正常发育而导致弱视,而栗屋忍经临床观察、随访,发现新生儿视网膜黄斑出血能很快被吸收,并不会因此而引起弱视。
只要早期发现,及时治疗,弱视是有希望治好的。由于某种原因,患孩自幼视力很差,但眼睛外表看来与正常人一样,但无论戴什么眼镜视力总达不到0.9,这种眼病通常称为“弱视”。我国有3亿多儿童,估计有1000多万儿童患有弱视。这些儿童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对国家的建设和个人的前途都是不可弥补的损失。
家长如怀疑自己的孩子视力有异常,应及早请有经验的眼科医生检查和治疗。弱视的治疗效果与年龄有密切关系。年龄越小,疗效越好,成人后则治疗基本无望了。
弱视有很多治疗方法,如遮盖法、后像法、闪烁红光法,视觉刺激仪法,氦-氖激光治疗法和同视机治疗法等。医生根据患孩的屈光不正程度配戴眼镜后,对不同类型弱视采用不同治疗方法。家长应配合医生,在医生的指导和观察下,治疗才能取得如期效果。
近来,市面上出现有一种所谓不用戴眼镜,能治疗近视、远视、弱视和斜视的“治疗器”,不论大人小孩疗效达99.9%,这是不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