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验收后发现墙面空鼓是可以联系物业进行解决的,一两处是不要紧的,但是空鼓比较多的话,是可以免费维修的,这是开发商建设的问题,需要处理好以后才能完成交房。
验房发现新房存在空鼓的情况,且空鼓的单处面积大于400平方厘米,那么可以要求房开商负责对空鼓位置进行维修。发现空鼓,须赶在装修前整改,避免空鼓影响墙面施工。 要检查墙面下是否存在空鼓,只要用小锤轻击,就能听出下面有没有空鼓了。 产生空鼓、部位应割除范围,再剔除,然后重新抹灰。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3、对于一般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1、先验房再收房。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所以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先验收房屋之后再签署相关收房协议。
2、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但如果出现一些不明确的费用,一定要开发商给出收费依据。
3、警惕协议陷阱。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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