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1年11月26日发布了有关生育假、产假增加60天的通知,对于正在休产假的女性,以及有备孕计划的女性来说都是不错的福利,有更充足的时间陪伴宝宝,恢复身体。新政调整之后,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女性,可以享受为期158天的产假。
湖北产假新规从2021年11月26日起公布并施行。自此之后,需要休产假、生育假的女性可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外,额外享受延长的60天产假,配偶则可享受15天护理假。如果是11月26日正在休产假还未休完的女性,同样可以享受新政策。如果私企公司不执行的,可以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新政实施后,符合规定正常生育的女性,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即国家规定98天加上增加的60天产假。如果是难产女性,可在158天的基本产假上再休15天的难产假。如果是生育多胞胎,在158天的基础上,每多生1个孩子增加15天。此外,怀孕12周内流产的,产假30天;12周~28周流(引)产的,产假45天;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98天。
女职工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数;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15。
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均由用人单位领取,个人可通过“武汉人社”小程序的“生育保险待遇查询”进行查询金额,出账后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单位账户。社保卡金融账户收到生育费用之后,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卡面银行各营业网点即可领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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