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告费用是这么久以来,业主都好奇的问题,明明公摊费物业费都出了,那代表小区广告费用应该就归业主所有,但物业一直没提过这件事情。小区广告业主有知情权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业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小区公有建筑面积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之后,可以就小区公共收益账目与物业公司对清楚,扣除物业企业必要的经营管理成本之后,其余部分公共收益划入业委会账户,由业委会保管,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共同决定使用途径。
公共收益除了用于小区建设,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弥补物业费的不足(老旧小区)。
因为很多不属于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承担的小区公共区域及其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费用可以不用申请公共维修资金而直接通过公共收益来解决。
当然有。
对于收益归物业、归业主,这个在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明确规定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为什么业主不满意,主要是物业公司或业主委会操作不透明所致,一般情况应这样运作:
一是物业公司利用公共部位做广告,要收入公开,支出公开,收益公开。每年应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让业主心里明明白白。
二是收益交给谁,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公司可以用于改善小区基础设施、健身、群众文艺活动等,也可以用于小区物业费不足;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收益交业主委员会,可用于召开业主大会、业委会办公经费不足,也可用于小区改善基础设施、健身、群众文化活动等。当然业委会每年也应向全体业主公示。
三是因种种原因一般不支持将收益分配到业主。
广告收入:如有业委会则是业委会收,暂时没有则由物业代收。这笔收入是利用公共资源换取,属公共收益。无论是国内什么法律条例都没有疑议。
这部分收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是按比例分成,没有约定的是三七开,物业用于物业管理费用不足、补充物管支出,余下七成应作小区公用财产由物业代为保管不得挪用。
在现实具体操作中,正规物业公司有单独明细帐,业委会如坚持查帐并索取的话,往往能成功!单个小业主到物业查索这笔收入多碰钉子,建议以业委会出面为好!
但是一些杂牌物业或欠缴物业费很厉害的小区,物业基本全部挪用这部分收入的大部或全部,索要极费周折。如物业撒场多时再谈此事,几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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